网传一份盖有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公章的公告显示“唐山打人案”于9月13日9时在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
据红星新闻,9月13日下午4时左右,该院信访科工作人员表示,该案件确于今日上午开庭,目前审理尚未结束,预计将持续数日。该院另一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证实了该份通告。
据此前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通告,2022年8月11日,陈某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案件由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终结,移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8月26日,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打人案及陈某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案件,由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这起案件自6月10日案发以来,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陈某志等犯罪嫌疑人通过怎样的犯罪手段进行了哪些违法犯罪活动?为何被依法认定为恶势力组织?
被害人回忆案发当天细节
回应遭碾轧传言
6月10日凌晨2时许,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内,王某某等4名被害人约在店里吃饭。此时,陈某志等人与4名外省人员因密谋实施赌博违法犯罪也来到店里聚餐饮酒。
被害人被骚扰,“摸我,我不让,他就给我一电炮(耳光)”
公共视频显示,凌晨2点40分左右,陈某志走近被害人王某某并对其进行骚扰。
王某某回忆:“绿衣男子进来后,不知道去吧台说了什么,回来就摸我,然后我就不让他,他就给我一电炮(耳光)。”
公共视频显示,在遭到拒绝与斥责之后,陈某志等人对4名被害人拳打脚踢并使用椅子、酒瓶击打。
此后,陈某志等人又将被害人拖拽到烧烤店外继续殴打,面对犯罪嫌疑人的持续施暴,被害人跑进了烧烤店旁边的小巷里。
被害人称被打后遭威胁,“不许报警,否则弄死我们。”
被害人跑进的小巷由于是公共视频盲区,因此网上出现了多种传言。
当6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追进小巷后,发生了什么?
廊坊公安机关专案组民警苏凡说:“在巷子里陈某志等继续对被害人实施殴打,后走出巷子,从第一个犯罪嫌疑人陈某亮进入巷子,至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沈某俊走出巷子,整个过程大约1分41秒。”
被害人王某某回忆:“(当时)好几个人殴打我们,打完后告诉我们不许报警,不许找人,否则就弄死我们,然后就跑了。”
被害人回应遭碾轧传言
网上有流传被害人王某某被车碾轧、追着轧,当被问到是否有上述情况发生时,王某某回答:“没有。”
民警苏凡:“经询问被害人、讯问犯罪嫌疑人,并综合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网传4名被害人在巷子里遭受性侵害,从楼上被扔下,被汽车碾轧等内容均为编造的虚假信息。”
当晚案发之后,4名被害人由120救护车送往医院救治,其中,两名受伤较轻的被害人经医院检查无需留院治疗后自行离开;两名伤情较重的被害人住院治疗,7月1日出院。经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法医鉴定,被害人王某某、刘某某为轻伤二级,李某、远某为轻微伤。
专案组共收集固定证据材料3000余份
警方讯问陈某志视频首次公开
6月11日,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河北、江苏两地警方先后将陈某志等9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廊坊公安机关专案组民警:“我们是专案组的民警,现在依法对你进行讯问,2022年6月10日,你在什么地方?”
犯罪嫌疑人陈某志:“我在老汉城烧烤店。”
民警:“当时发生了什么事?”
陈某志:“当时我们殴打几名女子了。”
经过两个月的深挖彻查,专案组共收集固定证据材料3000余份,最终查明了陈某志等涉嫌违法犯罪的全部事实。8月26日,检察机关依法对陈某志等28人11起刑事犯罪提起公诉,认定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打人案涉嫌寻衅滋事犯罪。
陈某志等人10年涉嫌11起刑事犯罪
曾持砍刀、匕首等凶器殴斗
另经公安机关依法深入调查,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12年以来,陈某志等长期纠集在一起,在唐山市等地涉嫌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抢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寻衅滋事等刑事犯罪11起,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行政违法4起,逐渐形成了以陈某志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组织。该恶势力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调查发现,使用暴力威胁与伤害他人是陈某志恶势力组织惯用的违法犯罪手段。检察机关指控陈某志等人共实施3起非法拘禁犯罪。
检方回应陈某志等被认定为恶势力组织之因
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深挖彻查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春蕾表示,该恶势力组织在河北省唐山市等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其中实施刑事犯罪案件11起、行政违法案件多起,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但其组织较为松散。根据反有组织犯罪法以及“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案件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将陈某志等8人认定为恶势力组织。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严格依法公正办理该案,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在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下,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陈某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河北省纪委监委组织协调唐山、廊坊、衡水等地纪委监委对15名相关人员立案审查调查,其中对唐山市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马爱军及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所长胡斌、长虹道警务站副站长韩志勇、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光明里派出所副所长王洪伟、乔屯派出所副所长王志鹏、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级警长安迪等8名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初步查出了违纪违法及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贿、受贿等职务犯罪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深挖彻查,依纪依法严肃处理。